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21 浏览次数 :1086
1 一、二级路面夏季每天早 6:00 前清扫完毕,至 22:00 时前不间断巡回保洁 16 小时;冬季每天早 7:00 前清扫完毕,至 23:00 时前不间断巡回保洁16 小时。三、四级路面每天早 8:00 前清扫完毕,至 20:00 时前不间断巡回保洁 12 小时。
2 清扫保洁路段达到“十净”标准,即路面和人行道净、梯坎净、树坑和绿化带净、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净、隔离护栏防护栏杆净、墙角墙根净、果皮箱及周边地面净、边坡和市政规划区域视野区净、阴沟净、车站净。
3 清扫保洁路段达到“十无”标准,无垃圾污渍、无果皮纸屑、无烟头痰迹、无砖头石块泥沙(特别是路沿石根处泥沙要清理干净)、无小广告、市政规划区域视野范围内无垃圾死角、无积水、无树叶杂草、无各种动物粪便、无漏扫漏保。
4 清扫保洁路段无积存的袋装垃圾、泥沙及其它废弃物。
5 机械清扫作业的时间为:上午 5:00—8:00,下午 13:00—16:00;主、次干道机械清扫每天五次,做到无花扫、漏扫;大河路及沿路次干道冲洒水喷雾每天不低于五次;主城区道路冲洒水喷雾每天不低于九次;重大检查或节假日等根据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的时间临时增加机扫、冲洒任务。
6 果皮箱要每天及时清掏,确保垃圾不外溢;每天要对果皮箱及周边地面污渍进行清洗消杀,果皮箱必须套袋,保持外观干净整洁,并做好日常维护。
7 负责对损坏的果皮箱的破损、缺失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以便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8 清扫保洁的垃圾必须放在专用的垃圾收集容器内,不得乱堆乱放。
9 广场、步行街、天桥、地下通道、主次干道和重点背街小巷路段路面(含人行道和车行道)清洗每月不少于 1 次;仁和商业广场水池清洗工作,每两个月不少于 1 次;人行道上的燕子粪便须每天 8:00 前完成清洗;冲洗作业须做到人行道、路面和路沿石见本色。
10 道路中间隔离栏、道路(天桥、地下)两旁栏杆防护栏每周要擦洗 1次。
11 冲洗人行道时,公司必须安排工作人员用工具配合冲洗,盲道凸凹处的泥沙、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周围的污渍及路沿石根的泥沙要清理冲洗干净。
12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横穿公路和跨越隔离栏,确保作业中的安全。
13 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文明作业,公司必须给作业人员配备统一样式的作业工具,作业工具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不在道路两旁乱堆乱放。
14 作业人员必须穿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发现有乱丢果皮纸屑、乱吐痰、乱丢垃圾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导。
15 禁止在承包范围内焚烧垃圾杂物,发现焚烧垃圾杂物等行为,要及时劝导、上报。
16 承包公司要开展安全学习教育和进行内部安全作业检查的情况,清理山体滑坡、泥石流或滚石、飞石、路面抛洒物等情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
桩、落实互保措施。
17 完成其它临时性交办的工作。